射阳网编辑 发表于 2015-3-10 13:29:39

"法官殴打女律师"调查结果公布:法官没打人


监控截图

监控截图
近日,女律师崔慧在网上发布求援书,称其在通州法院办案时被执行局法官和法警殴打致伤。一时间,“法官殴打女律师”的传闻迅速传播。为查明事实真相,由北京市高院牵头,联合市律协、通州区政法委和通州区公安分局共同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介入调查。昨天上午,调查结果正式向社会发布—不存在通州法官赖秀林殴打崔慧和庭长杨宇指使法警殴打崔慧的情况。
网络求援 市高院牵头查真相
4月12日,网络上一封《北京女律师给全国媒体及律协的求援书》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求援书》中描述,今年4月2日上午,北京恒清律师事务所崔慧律师在通州区法院办案时,遭到执行局法官赖秀林殴打,又被执行一庭庭长杨宇指使法警对其进行拳打脚踢,致使其双眼挫伤、面部紫青,肢体多处软组织挫伤。
4月15日,由市高院牵头的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并邀请通州区人大代表作为第三方进行见证,调取封存相关监控和执法记录仪录像。监控录像记录了事发当天4月2日,崔慧从早上9点07分进入法院第二审判区到12点51分离开法院的全部录像资料,其中包括监控录像和法警在现场的执法记录仪录像。
调查组表示,通过事发时的监控录像和执法记录仪的录像,能够看出赖秀林虽对崔慧有推、挡动作,但并没有用拳头击打其脸部。杨宇没有指使法警殴打崔慧,法警也没有殴打。3名法警拉拽崔慧的行为,是为了维护法院正常的办公秩序,属于依法执行公务。崔慧关于赖秀林法官抡圆了右胳膊打其眼部两拳,法警拳打脚踢把她打晕的陈述与录像显示内容不符。此外结合当事者陈述和目击者证言等,调查组一致认为,不存在通州法官赖秀林殴打崔慧和庭长杨宇指使法警殴打崔慧的情况。
对于该结论,昨天市律师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律协始终将维权工作放在首位,但查清事实真相是维权的基础。如果律师采用不当手段和言行,尤其是通过网络采取不当做法,律协会随着事情的进展,在其他事实进一步查清的基础上,按章程和纪律处分的规则,启动相关程序进行严肃处理。
监控录像 未看到女律师被打
4月2日9点07分
崔慧进入通州法院第二审判区四层,后走进电梯门左侧的女厕所。
9点08分
崔慧趁隔离门敞开之机,快步从女厕所走出,进入法院内部办公区域。隔离门上写有“当事人禁止入内”标识。
9点10分
崔慧在办公区走廊内遇到了正要外出的执行一庭法官赖秀林,要求他就她申请执行的案件出具房产过户裁定。赖秀林进行了简单解释。崔慧一直堵着门并来回移动身体,阻止赖秀林出门。崔慧用左手把材料举过头顶挥舞,赖秀林伸出左手推挡,致使部分材料掉到了地上。崔慧弯腰去捡拾并顺势坐在了地上,堵住门口并开始哭喊。
9点30分
赖秀林叫来法警维护秩序。坐在地上的崔慧起身跟随赖秀林去了谈话室。
10点35分
崔慧乘电梯来到一层,迎面遇到了执行一庭庭长杨宇。崔慧多次用身体阻拦并高声喊叫,反复称今天必须给她的房子过户并以死威胁。由于崔慧完全挡住了办公区隔离门,严重妨碍了正常的办公秩序,杨宇下令对两名法警说,“把她拉开!”
10点45分
在法警拉拽过程中,崔慧一手紧紧抓住门禁把手,脚钩住门,身体斜着往下坠,后顺势躺在了地上。崔慧另一只手还将一名法警的臂章撕扯了下来。见此状况,杨庭长要求法警停止拉拽并在旁边看守。北京晨报记者能听到视频中崔慧反复说“今天就死在这儿”。
11点01分
崔慧突然从地上爬起来往办公区里闯,3名法警立即上前按住她。崔慧随后又躺在了地上,双脚来回乱蹬乱踹并持续哭闹。画面显示,有法警蹲在她面前连声喊她大姐,劝她起来。崔慧不停哭诉,大意就是她欠了一屁股的债……
11点20分
崔慧的情绪渐渐平复并在法警的陪护下离开,坐在四层大厅当事人休息处休息。
12点33分
赖秀林法官曾给崔慧递了两个花卷,崔慧放在了包上。
12点51分
崔慧离开法院。监控录像清晰显示,崔慧离开时脸上未见伤痕。
目击证人 未见法官不当行为
调查组询问的十余名当事者和现场目击者也均否定了崔慧被打的说法。在崔慧拦截法官以及坐在地上哭诉过程中,她所说的内容都与案件有关,均未提及遭到殴打之事。
在通州法院案款收费室工作的雷先生告诉记者说,看到崔慧躺在地上后,他和法警都劝她有事好好说,一名法警还喊她“大姐”,但崔慧在地上一会儿趴着,一会儿躺着,进出通道被她完全挡住。“她只重复说为什么不给她执行,没听她说被打之类的话。”当天在现场的3名法警说,在阻止崔慧往隔离门里冲时,只用手拉拽她,没有其他肢体接触,而杨庭长也只是让他们“拉开她”,而非崔慧所说,“收拾她!”
法院还几经周折找到了与崔慧一同出现在监控录像里的其他目击证人。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先生告诉记者,就他看到的一幕中,未见法官有任何不当行为。而崔慧大声喊叫、在办公区门禁处又蹦又跳,后来还坐在了地上。“我们能正面看清楚她的脸,没有伤痕!”
新闻链接
与前夫财产纠纷 崔慧多次拦法官
据悉,崔慧申请执行的是她与哈尔滨康赛尔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此案中,作为原告的崔慧,其另一个身份是被告康赛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该公司另一个股东则是崔慧的前夫英某。康赛尔公司的委托人全某则与崔慧是同一个事务所的律师,崔慧还是该律所的主任。
庭审中,崔慧只提交了康赛尔公司盖章的《借款合同》、《借款条》和《欠款单》,而没有涉及钱款往来的银行票据、实际支付凭证等其他证据佐证。崔慧还告诉法官,英某下落不明并认为其已经死亡。2012年9月9日,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康赛尔公司需偿还崔慧欠款1386.5万元及利息。
2013年1月5日,通州法院对此执行案立案。执行期间,崔慧与该公司三次达成执行和解,要求用公司位于哈尔滨的一栋楼房抵债给崔慧,让通州法院执行过户。


杨宇庭长说,该房屋实际是另一家公司作为债务偿还给康赛尔的,当时还未过户。直至去年2月,崔慧才向执行庭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同年3月,赖秀林法官赶赴哈尔滨查封了该房产,并按法律规定对房产进行了评估。其间,崔慧一直非常着急,甚至不希望走评估程序。
去年9月11日,被崔慧言称失踪多年的英某突然现身通州法院,并递交执行异议书,还向审监庭举报崔慧虚构与公司借款事实进行虚假诉讼。
杨庭长说,就在法院审查期间,崔慧多次强烈要求过户房产到其名下。“她给我们施加了很多压力,多次拦堵承办法官,只要她一来,法官什么事情都干不了。”
目前,崔慧借款合同纠纷案是否属于虚假诉讼,仍在审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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