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担保人,欠款方就能安心“跑路”?《民法典》出新规!
本帖最后由 射阳网编辑 于 2021-6-19 09:57 编辑有了担保人,欠款方就能安心“跑路”?《民法典》出新规!
对于借钱行为来说
除了债主和欠款方担保人也扮演着重要角色多一个担保人债主就不会面临催款无门的尴尬境地但有了担保人后欠钱方真的能放心跑路了吗?新实施的《民法典》对担保责任已经有了新的规定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图文无关 在南京打工的杨某和马某是山东老乡,去年10月到12月份,马某陆陆续续分5次向杨某借了6.25万元。可到了还款的日子,马某迟迟不还钱。今年1月10日,杨某追到了马某家中,让马某补写了借条,并让马某的母亲和妻子作为担保人签了字。可马某还是一再拖欠,在多次催要无果后,杨某将马某和两个担保人一起告上了法院,要求马某还钱,并且他的母亲和妻子承担连带责任。
在《民法典》施行前,按照法律规定,保证人必须承担连带责任,但在《民法典》实施之后,保证方式作出了重大调整,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保证责任的方式是一般保证。南京栖霞区人民法院法官陈培介绍,杨某虽然找了两个保证人,但是因为在借条上没有特别约定是连带责任,所以根据《民法典》的新规,两个保证人只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必须首先向债务人主张,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偿还的情况下,保证人才会承担责任。
因此,杨某不能直接要求两位担保人还钱,只有在对马某起诉并经法院强制执行后,仍不能还钱时,才能要求马某的两个保证人承担责任。最终,法院判决马某还款6.25万元,如果马某被强制执行后依旧不足以偿还借款,其母亲和妻子就需要承担还款义务。法官提醒,在生活中,有借贷往来最好立下书面约定。借条中要尽量写明所有要素,比如金额、借款的交付方式、期限、利息如何支付等。诚信是立身之本,切勿一心想着逃避债务或是将责任转嫁给他人。
编写:袁小倩▌
审阅:唐長老▌
声明:内容来源南京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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