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汽车消费补助政策实施完美收官
2020年5月1日起,射阳县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实施意见的通知》(盐政办发〔2020〕17号)和《关于印发盐城市汽车消费补助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盐商务建〔2020〕89号)要求,结合射阳县实际,制定了《射阳县汽车消费补助政策实施细则》,对射阳县自2020年5月1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车的按实际情形给予2000元-3000元/辆的补助资金。 政策施行期间,县公安局车管所共受理办件7013份,经县商务局、县公安局、财政局、工信局和生态环境局五部门联合审核,共发放汽车消费补助资金1629.37万元,其中:申领“新购”汽车消费补助1026.8万元,申领“新能源”汽车消费补助33万元,申领“以旧换新”汽车消费补助334.2万元,申领“提前淘汰”汽车消费补助235.37万元。 近日,射阳县最后一批汽车消费财政补助资金已进入拨付程序,射阳县汽车消费补助政策实施全面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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