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受贿获刑后未被免职 缓刑期间敛财4300万
信息时报 小小镇干部,受贿15万被法院判刑后,却没有丢掉公家饭碗,领着公饷,缓刑期间继续靠征地敛财,鲸吞4300多万。原从化市鳌头镇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下称鳌头镇经发办)副主任梁伟强被控贪污罪、行贿罪,昨日上午再次坐到了被告席上。边服刑边贪污征地款
2008年,梁伟强当时是鳌头镇经发办主任,因在征地过程中受贿15万元,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1年。
然而,梁伟强并没有因此丢掉公家饭碗,反而继续在经发办副主任的位置上呆着,领着公饷,继续干着征地的事儿。据梁伟强当庭供述,他被判刑后保留了公职,只是接受降职处分,被从主任位置降至副主任,但依然主管鳌头镇经发办全面工作。
2014年1月,广州市检察机关发现梁伟强贪污征地款的犯罪线索。同月24日,梁伟强接通知主动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接受调查,如实供述了全部罪行。同月25日,梁伟强被刑事拘留。
指控贪污:4332万
辩称:只有1000多万元
据指控,2009年~2012年间,梁伟强利用职务便利,与时任鳌头镇经发办副主任的李志威、鳌头镇村民张榕记、李仲明(均另案处理)等人合谋贪污征地款。期间,在鳌头镇经发办负责溪洛渡换流站项目、雨润食品公司项目等征地工作中,由村民张榕记、李仲明等人出面向被征地农民买地,由梁伟强与李志威负责虚大面积或虚增地上附着物等方式,虚大征地补偿款,收集或借用农户身份证接收全部征地款后,除将买地成本支付给农民,其他款项全部占为己有。
经查,梁伟强在溪洛渡换流站项目中通过虚大从化市鳌头镇汾水村、大氹村、小坑村等村庄的征地款项,非法占有国家征地款共计人民币4156万余元;在雨润食品公司项目中通过虚大征地款项,非法占有国家征地款共计人民币176.9万余元。
庭上梁伟强辩称,自己贪污的钱并没有指控的那么多,只有1000多万元。他用这些钱给前妻买了一栋别墅,又给现在的老婆买了一栋别墅,剩下的钱则用作其他用途。
指控行贿:153万
辩称:“领导让这么做”
检方还指控梁伟强构成行贿罪,2011年,梁伟强为感谢时任从化市鳌头镇人民政府镇长周日会、副镇长刘建中(均另案处理)默许其虚大征地款项非法占为己有,贿送给周日会人民币50万元,贿送给刘建中价值人民币103万元的土地股权。
梁伟强庭上说,2009年南方电网的溪洛渡换流站项目需要征地,从化市政府部门委托鳌头镇政府负责征地事项,鳌头镇副镇长刘建中则让经发办负责。他声称,刘建中把他叫到办公室,说快换届了,需要搞一点儿“活动经费”,并嘱咐他就从征地款中想办法。
“如果不是领导让这么做,我是没有那个胆子的。”梁伟强说。但公诉人出示了周日会和刘建中的证言,两人均称自己只在征地补偿款的相关文件上签字,他们不知道征地时有虚增面积。目前该案尚待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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