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一工地两人身亡,住建局:暂停涉事企业投标资格
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从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该局官网公布了一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事故造成2名工人身亡。目前,相关企业和个人已被追究责任。https://p6-tt.byteimg.com/origin/pgc-image/Sfqd373GseZCPc?from=pc事故发生在亭湖区南洋镇盐中村境内的铠胜(盐城)产业园日铠工业厂房建设项目(三期)。据了解,2020年11月11日下午2时左右,该工业厂房建设项目现场发生了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共造成一人当场死亡,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从通报中可以看到,涉事项目的建设单位为盐城国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企业为江苏海瀛腾飞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起重设备安装单位为盐城市顺华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塔吊安装负责人倪某某;监理单位为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周某某,项目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荣某某。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称,根据省、市住建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自通报之日起停止施工企业江苏海瀛腾飞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盐城市顺华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在盐城市范围内参加投标资格180日,停止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盐城市范围内参加监理业务投标资格90天。取消该项目各类评优评奖资格,取消上述事故企业和个人本年度各类评优评奖资格。https://p1-tt.byteimg.com/origin/pgc-image/Sfqd37hjXinup?from=pchttps://p6-tt.byteimg.com/origin/pgc-image/Sfqd382CoWfbGu?from=pc
通报中要求,亭湖区住建局要根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和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的处理建议,对事故企业和个人予以责任追究。同时各地要强化责任担当,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深刻汲取上述事故的惨痛教训,举一反三,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8月11日,现代快报记者通过“天眼查”查询发现,项目的建设单位盐城国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为江苏黄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而江苏黄海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的股东为盐城市人民政府。施工总承包企业江苏海瀛腾飞市政建设工程公司的股份构成为:大股东陈某占股78.86853%、盐城海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股21.13147%。而盐城海瀛控股集团公司的股东为盐城市人民政府。 那么,通报中所称的物体打击是什么事故?据盐城建筑行业专业人士安先生介绍,物体打击伤害是指由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是建筑行业常见的事故。“物体打击会对建筑工作人员的安全造成威胁,容易砸伤,甚至出现生命危险。特别在施工周期短,劳动力、施工机具、物料投入较多,交叉作业时常有出现。”安先生说,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对机械运行、物料传接、工具的存放过程中,都必须确保安全,防止伤人事故发生。(盐城市住建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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