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一男子因不满警方处理结果电击警察被逮捕
家住江苏省射阳县陈洋镇的刘某因为与邻居朱某一家长期不和,多次损坏朱某家财物而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刘某不仅不思悔改,反而认为办案民警有意偏袒对方,因而对辖区派出所民警心存怨恨。2015年4月19日下午,刘某因为琐事与朱某家再次发生冲突,在拉扯过程中,刘某不仅将朱某家门窗损坏,还将其女儿打伤。陈洋镇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到现场处置,就在民警将刘某带回派出所处理过程中,刘某突然用一根通电的电棍击打民警张某,造成张某手部受伤,制服毛领烫毁。
射阳县检察院经审查认定:刘某以暴力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77条之规定,遂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批准逮捕。
这人的电棍是哪里来的,当时民警手时有电棍吗? 射阳县检察院严查腐败不行,为权威部门说话、不为百姓办事此是腐败行为! 射阳县检查院不作为事实存在严重,职务犯罪不查处并包庇纵容严重涉嫌犯罪;望省检察院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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