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村民非法狩猎39只青蛙被抓
现代快报8月8日南京电(通讯员 袁祥梅 记者 姜振军)8月4日,盐城射阳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非法狩猎青蛙,当场控制两名村民并查获39只青蛙。经民警说服教育已将所有青蛙放生。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案件正在受案初查阶段,与此同时,警方也将所捕青蛙照片等信息发往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待专家教授鉴定后给予非法猎捕者刑事处罚。“抓青蛙、麻雀,过去根本没人管,现在怎么突然就犯罪了呢?我不知道啊!”涉案村民表达了他的不解。与此同时,很多人觉得抓个青蛙见怪不怪。对此,警方介绍,包括黑斑蛙、金线蛙、蟾蜍在内的共计1700多种野生动物被列入“三有”保护动物目录。
警方表示,近年来,因违法捕杀“三有”保护动物被判刑的案例,时有发生。比如,2012年浙江嘉兴3人用竹竿捕获203只黑斑蛙、金线蛙被判刑;2013年河南新密一男子捕捉麻雀300余只被判刑。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不仅捕杀野生动物是违法的,收购、运输野生动物,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同样也应受到法律惩罚。”办案民警戴春晨提醒广大群众,一般青蛙属于三级保护动物,但一些特殊的种类如虎纹蛙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公安机关会根据专家鉴定结果对非法捕猎的村民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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