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六七 发表于 2015-12-17 16:15:29

以投资采矿为由射阳 一男子在荆集资诈骗350余万元

   “投资开采矿石,低投资高回报,月息受益2%。”某投资公司挂羊头卖狗肉,打着无风险投资、坐等拿钱的幌子,仅3个月就诈骗350余万元。沙市区公安分局办案民警远赴千里,于9日晚在江苏省射阳县,将涉嫌集资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天(男,34岁,江苏人)抓获归案。

   经查,山东某投资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于今年5月至8月期间,以投资开发采矿业月息收益2%为由,集资骗取了彭某等180余名被害人的350余万元。民警在调查中,发现该公司在荆州分公司的法人王某龙系假身份,并无此人,其真实身份不详。

   民警通过向受害人了解情况,他们也只是见过其人,并不知道他的真实情况,调查一时陷入僵局。民警从“王某龙”通讯、快递等方面查找关于此人的信息,在梳理了近百份的快递单后,从其中一份快递单中发现了王某龙可能藏匿于江苏盐城市的信息,民警立即奔赴江苏盐城、射阳等地查找犯罪嫌疑人,最终确认了江苏人王某天就是嫌疑人“王某龙”。

   6日,民警奔赴江苏省对王某天实施抓捕,但王某天居无定所,以车为家,并且不断开车更换地点,民警决定锁定车辆,采取不间断跟踪,择机实施抓捕。

   8日晚11时许,经过一天一夜,夜不闭目地蹲守,直到次日上午10时,王某天从宾馆出来时,民警立即上前将完全没有防备的王某天抓获,并于当日晚将其押解回沙。目前,王某天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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