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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城事] “大客户”骗了37家小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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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2 14:5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上海

小店连连被骗

事情始于去年12月的一天下午,在射阳县合德镇陈洋办事处开饭店和花炮门市的曹老板遇到了一单大生意。门外来了一个40出头,头戴施工安全帽的中年男人,说是旁边工地上的。工地开工,前来买烟花,另加几条香烟。看着不远处塔吊林立,工人穿梭忙碌,曹老板暗自庆幸,自己开的小饭店一年也难得做上几笔大生意,只要挂靠上紧挨着的工地,生意肯定不会少,于是连忙递烟招呼。这名男子在店里看了看,点了不少烟花,并拿了两条“中华”和一条“南京”香烟。曹老板计算器一揿,将近3000元。那男子说不碍事,反正是老板给钱,到工地结账。男子把3条烟放进自己的车篓里,说摩托车烟花爆竹不好放,要曹老板帮忙送货。

这么一大单生意送点儿货又算得了什么?曹老板当即同意。曹老板迅速将烟花搬上人力三轮车,与那个男子有说有笑地一起向工地出发了。然而没走多远,一直和曹老板并肩行驶的男子在离工地不远处的一个路口,突然加大油门甩开曹老板飞驰而去。曹老板被此人的这一举动给搞懵了,不知是怎么回事,当他忽然想起那3条香烟还在他车上时,这才恍然大悟:自己上当受骗了,于是急忙报了警。

由于那男子的摩托车没有牌照,民警们只能根据曹老板的描述,找到工地负责人,问有没有派人到小街上买烟花?而工地负责人则讲他们工地上根本没有曹老板所描述的那个人,更谈不上买香烟和烟花了。

民警们经过分析,认定这是一起实物诈骗案件。由于这种诈骗手段在射阳一带没有出现过,民警们在积极寻找线索的同时,为了防止其他商户上当受骗,他们通过电视、广播的形式,向社会发出预警。然而,这种预警并没有起到预期的效果。在随后的2个月里,射阳城乡先后发生10余起类似案件。

案件扑朔迷离

由于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民警们感到压力很大。为了尽快破案,民警们将发生的案件进行筛选分析,从中寻找突破口。民警们发现,所有受骗商户提供的线索出奇的一致,嫌疑人戴着头盔,驾驶无号牌二轮弯梁摩托车,车前有一车篓,40岁左右,本地口音,以购买工地生活、办公等大件物品为名要求送货到工地,并与其同行为迷惑,中途甩开送货人携带香烟开溜为手段实施诈骗。这就说明,所有案件为同一人所为。

由于受骗商户不能提供更多、更直接的线索,要破获案件,抓获嫌疑人,无异于大海捞针。为此,射阳县公安局成立了以刑警大队为主要力量的专案组。专案组民警们紧盯每一条线索,认真筛选每一个可疑人员,反复查证。今年3月28日,发生在海通镇的一起案件,给整个案件的破获带来了转机。

这天,海通镇某商店前来了一个客户。他对店主人讲,他岳父过生日,要买几条香烟。当他香烟拿到手后结完账,假装接了一个电话,然后说家里还要买其他东西,香烟暂时不买了。人家不买了,店主于是当即将钱又退还给了他。

然而隔了一两分钟,这人又故作犹豫状,说还是先买香烟吧,于是又将手中的钱再次递给店主,拿走了香烟。等这人走了好久,店主仔细查看了那人的钞票,发现除了最上面一张和最下面一张为真钱外,中间全是假币,原来这人第二次付款时已经将钱掉包了。这人也是40岁左右,本地口音,驾驶一辆二轮无牌弯梁摩托车。再次以诈骗高档香烟为目标,再次出现弯梁无牌摩托车,种种特征表明,这起案件与之前的案件嫌疑人应该为同一人,民警们决定串并案侦查。

前几次是空手套白狼,这次是设骗局。

“大客户”终现身

民警们调取了往年涉嫌假币案件的卷宗,发现留有此案底的40岁左右、本地口音的男子只有四明镇的王某。民警们将王某的照片拿给受骗商户们辨认,但由于嫌疑人在作案时戴着头盔,加上被骗商户当时忙于做生意,没人能够确认诈骗他们财物的就是这个人

为了进一步核查线索,民警们决定到王某家走访,了解王某的近况。民警们到王某家时,王某不在家中,走访其邻居,邻居讲王某的确有一辆无号牌弯梁二轮摩托车,车前部的确有一个车篓,并且王某近来抽的香烟档次很高,最低也是20元一包的南京烟,动辄就拿苏烟、软中华。

随着王某嫌疑的上升,专案组的民警准备与王某正面接触,可就在这时,一直在家的王某突然消失了。原来,有邻居告诉王某,说有几个警察前来了解他的情况,于是连夜跑了。随着王某的突然消失,专案组的民警们感到王某就是这起系列实物诈骗犯罪嫌疑人的可能性进一步增大。专案组针对王某展开了进一步的侦查,民警们一边将其信息上网追捕,一边做其家属思想工作,劝其回来投案自首。两个星期后,王某独自一人来到射阳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主动交代了其采用冒充工地、单位人员购物、家中红白喜事送货上门的方式,骗得射阳、阜宁37家商户财物,案值6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王某投案后,经过民警们耐心细致的工作,王某及其家属积极配合退还赃款。5月23日,37位被骗商户如数收到了公安机关发还的赃款。在此,警方还要提醒广大商户,营业时,一定要擦亮双眼,尤其不要被陌生的“大客户”所蒙蔽,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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