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由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戴某等10人涉黑案在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2002年以来,以戴某为首,崔某、张某、郑某等人为骨干的犯罪团伙“西南乡帮”在江苏阜宁当地逐步形成。该犯罪组织经常纠集成员在一起砍杀、滋事等,以此树立威望,逐步形成层级分明、结构稳定、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为争夺工程、收取地下赌场保护费、开设赌场,该组织公然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寻衅滋事、插手经济纠纷、帮人摆平事端、非法高利放贷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长期疯狂敛财,攫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3000余万元。
2018年9月,戴某得知已叛离该组织的胡某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心生恐惧,遂召集崔某等成员安排潜逃及订立攻守同盟等事宜后外逃。同年11月17日,戴某在越南境内被抓获,后被移交我国警方,其他成员及涉案人员亦陆续被抓获归案。
由于该案社会影响大,涉案人员多,盐城经开区检察院办案组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加强证据审核把关。2019年7月10日,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专案组翻阅卷宗材料45本,提审讯问20余次,形成18万字的审查报告。办案中,检察院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针对相关证据不充足问题,提出40条补充侦查意见,发现遗漏罪行1起,新增犯罪事实4起,发现7起保护伞及渎职线索。
2019年11月6日,该院对戴某等10名被告人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行贿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提起公诉。
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