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2020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有孩子的快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参照盐城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全县2020年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公办学校招生
1.招生原则:按施教区就近免试入学、热点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录取
坚持按施教区就近免试入学,为每一位小学毕业生提供一个公办初中学位,确保每位学生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学生所属施教区的认定,坚持学籍、户籍与住宅性质的房屋所有权证相统一的原则,坚持学生法定监护人随父母的原则。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租住房等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学生法定监护人住宅性质的房屋所有权证为法定监护人100%持有,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镇(区)学校继续执行以行政区划来认定的传统施教区范围,县城学校的施教区范围按如下区域执行:
射阳县初级中学施教区范围:县城小洋河以南、兴阳路-幸福大道-模范路及其延长线以东合德镇及开发区区域。
射阳县第三中学施教区范围: 县城小洋河以南、朝阳街-解放路-达阳路以西合德镇及开发区区域(不含原陈洋区域)。
射阳县第四中学施教区范围:县城小洋河以北合德镇及开发区区域(不含原陈洋、耦耕区域)。
射阳县第六中学施教区范围:县城小洋河以南、朝阳街-解放路-达阳路以东、兴阳路-幸福大道-模范路及其延长线以西合德镇及开发区区域。
射阳县初级中学、射阳县第三中学在符合施教区和特殊群体的录取条件学生全部录取前提下,如有空余学位,则采用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增补,报名对象为县城“流动人口”子女,报名方法由学校发布并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组织报名工作,电脑派位录取工作由县教育局联合县公证处等部门组织实施。
2.工作流程:公开报名——材料审核——实地核查——张榜公示——报批学籍
各学校提前发布报名须知,学生及法定监护人持《射阳县2020年初中招生报名卡》主副联,于7月20日至7月24日将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住宅性质的房屋所有权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施教区内学校核查。7月31日,在民办学校报名没有被录取、但符合公办学校施教区录取条件的学生带报名卡主联、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住宅性质的房屋所有权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施教区内学校核查。各学校在对施教区生源入学资格进行材料审核和实际居住情况实地核查无误后,将符合施教区录取条件的学生名单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学校凭《射阳县2020年初中招生报名卡》主联于8月10日为学生报批学籍。学生的所有入学证明材料由学校按照“一生一档”的要求统一保管备查,10月8日后返还给家长。射阳县初级中学、射阳县第三中学的电脑派位时间、地点等信息将提前在“射阳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民办学校招生
1.招生原则:公开报名、属地化管理、计划管理、电脑派位
县教育局成立初中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报名招生工作,各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报名工作,公开接受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报名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具体报名对象为符合小升初学籍管理规定的下列人员:一是具有我县小学学籍的学生;二是持有我县居住证的随迁人员子女;三是在我县务工的外来人员子女。在满足上述报名对象入学需求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经报请市教育局批准后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跨县招生,但原则上不得跨市招生。
2020年各民办初中的招生计划上限以不超过上年计划数下达:射阳县实验初级中学1000人,射阳外国语学校600人,射阳县第二初级中学500人,射阳县陈洋实验初级中学275人。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2.工作流程:公开报名——电脑派位——报批学籍
(1)公开报名。7月20日--7月22日,家长到选择就读的民办学校报名,报名时上交《射阳县2020年初中招生报名卡》副联和在报名学校指定的银行帐号上预缴费凭证(见《射阳县2020年初中招生报名卡》的反面)。被录取的,此费抵算第一学期学费;未被录取的,家长持银行凭证在学校规定的日期内自行到所报名学校退费。因费用、定向指标等情况,家长应综合考虑家庭经济条件、三年后报考四星级高中等适应性因素慎重选报。每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持有我县居住证的随迁人员子女或在我县务工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提供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居住证(或家长务工证明)复印件到报名学校报名(外省的学生还须提供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上面要有全国学籍号信息),采用同样的交费方式。
(2)电脑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录取工作由县教育局联合县公证处等部门于7月下旬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提前在“射阳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具体操作规则由县教育局和县公证处联合制定,电脑派位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当场公布并向社会公开。
(3)报批学籍。被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必须在录取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学籍信息采集手续,并上交《射阳县2020年初中招生报名卡》主联。学校凭《射阳县2020年初中招生报名卡》主联,在7月31日前为录取的学生报批学籍。报批结束后,学校必须统一发放盖有县教育局中学学籍管理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学生不得放弃派位录取结果,民办学校不得拒收派位录取的学生,公办学校亦不得录取已被民办学校派位录取的学生。因学生不报到而产生的计划缺额不再增补。没有被民办学校派位录取的学生,在8月1日前,须持《射阳县2020年初中招生报名卡》主联和施教区认定材料,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学校报到。
三、特殊群体学生招生
1.军人子女招生。凡符合《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中的规定人员,由家长提供佐证材料并向县初中招生办公室提出就读学校申请,在佐证材料核查无误后,县初中招生办公室根据家长申请调剂录取,与其他学生实行同等的入学待遇。
2.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特殊人才子女招生。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对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项目客商、“绿卡”持有者、政府全民创业计划中的来射创业人员等子女就读予以照顾安排,其程序是:家长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单位所在地政府同意、县重大项目服务中心核验并签字盖章后,由县初中招生办公室汇总并报请县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予以调剂录取。
3.“流动人口”子女招生。愿意在我县就读初中的、不符合施教区认定“三个符合”条件的、在招生前阶段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均纳入我县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管理。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解决。我县的操作方法是:家长提供所在区域的居住证(或务工证明或学生的报名卡)到县初中招生办公室登记,由县初中招生办公室依据学校办学资源空间、家长实际居住区域等信息要素直接调剂到相关公办学校,由学校电话通知到校报名,与施教区学生实行同等的入学待遇。
4.支援湖北医疗队员子女招生。支援湖北医疗队员今年其子女有入学需求的,参照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初中招生是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配置教育资源的工作,县教育局成立县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县的初中招生工作,组长由颜彧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杨少春、陈韩同志担任,下设县初中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中的具体事务,在招生期间驻点县第六中学,协调各类矛盾,解决各种问题。各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招生工作。
各学校必须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遵守招生纪律,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规,不得拒收施教区内学生,不得跨区招生;必须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违规收取任何费用,民办学校不得以减免费用等形式恶意争抢生源,不得有随意接收插班生等违规行为;必须保证学生实际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一致,不得接纳未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就读,只有在学籍所在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学生,中考时才具有获得该校四星级高中定向指标生的资格;必须遵守学籍管理规定,为录取的每一位学生注册学籍;必须将学校各类招生信息及时上传至省阳光招生平台。
初中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的公平和社会的稳定,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招生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确保今年初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本意见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射阳2020年秋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有孩子的快看!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管理,确保全县幼儿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秋学期全县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的小班幼儿(即于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原则
相对就近安排适龄幼儿入园。县城幼儿园按照就近入园的原则,优先满足附近有自属住宅产权的居民子女入园需求,乡镇幼儿园在所属行政区划范围内招生,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小区内适龄幼儿。
(二)操作流程
1、确定招生计划。7月18日前,县教育局对辖区内具有合法办园资质的幼儿园,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编班规定,结合本县学前教育资源实际,批准确认各幼儿园招生计划数。
2、发布招生公告。7月20日起,各幼儿园发布招生公告,广泛宣传招生政策与要求以及本园招生具体实施办法。
3、开展预约登记。7月25-7月27日,本县户籍的幼儿凭住宅产权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幼儿园进行预约登记;外地来射创业、务工人员子女凭监护人身份证、就业或居住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等到幼儿园进行预约登记。
县城直属幼儿园采取线上预约登记的方式进行,7月28-8月2日进行材料审核和实地核查。
4、办理报名手续。8月3日,全县各幼儿园按照计划招录数,确定录取名单向社会公示,并通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按计划数招生,严禁招收不足龄幼儿入园。
2、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增加收费项目。
3、军人子女、援鄂医疗队员子女、县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项目客商、“绿卡”持有者人员子女招生按相关规定执行。
4、保障贫困家庭子女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烈士子女按有关规定减免收费。积极创造条件,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提供随班就读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