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为了圈流量、博眼球,竟把女儿当“工具人”,三岁的女儿变身吃播,硬生生被喂成70斤。
最近一个3岁的“小网红”佩琪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因为她70斤的体重实在太夸张了。在某社交视频网站,佩琪妈妈为她注册了一个账号,虽然粉丝只有5157个,但某单条视频的播放量最高达到55.6万。
佩琪最早的一条视频发布于2018年10月19日,当时才一岁半的佩琪是这样的:圆滚滚粉嘟嘟,很可爱!佩琪的父母在网上发布了她玩耍、吃东西的视频,经常有粉丝留言说,看她吃东西很有食欲。
还有一些家长表示很羡慕佩琪吃东西,因为对于父母而言,有一个不爱吃饭的小“神兽”,真是世上最让人头疼的事情了。但视频看着看着,就不太对了。等到2019年8月,两岁半的佩琪再出现在镜头里时,体重已经达到了50斤。等到今年五月份再出现时,三岁的佩琪已经超过60斤,如今她更是已经达到了70斤重了。
“小宝宝”“食量惊人”“几秒吃完”……猎奇的标签吸引了许多粉丝,吃的东西也越来越离谱:汉堡、炸鸡、可乐、泡面……
不少网友留言,建议佩琪注意饮食平衡,但佩琪的爸妈视若无睹,继续让孩子吃烤肉、烤串、烤肠,还经常兴奋地宣布:“马上突破100斤!”
小佩琪真的愿意吃这么多吗?事实可能并非如此。
在一个视频中,大人不断给小佩琪添食物,小佩琪用稚嫩的声音反复央求“别弄了、别弄了、别弄了”,她父母一边嘴上答应,一边把她刚吃空的盘子加满。
长期暴饮暴食对一个三岁的宝宝影响太大了,佩琪现在走起路来摇摇晃晃,感觉下一秒就会摔倒。孩子的腿因为超标的体重都已经变形了……
研究表明:三高、脂肪肝等30种疾病,与婴儿期的肥胖有关。而对女孩来说,危害还远不止这些……成年后,月经不调、多囊卵巢综合征、乳腺癌的概率要比常人高很多。
除了生理,精神上的影响也不可小觑。动作笨拙,反应迟钝,上学后很有可能成为同学逗乐甚至是讥讽的对象。
但面对网友的质疑,佩琪的父母竟然选择无视,甚至干脆推卸责任。言外之意没有办法,大人不赚钱,只能靠女儿做吃播赚钱。而与此同时,这个女孩的童年怎么办呢?
小佩琪没办法玩所有小孩都喜欢的玩具,有时一不小心就把玩具压碎了;她也不敢出门,因为出门会迎来各种异样的眼光。随着小佩琪的长大,她的身体、心理承受的压力将会越来越大……
佩琪的视频主要发布在西瓜视频平台。8月24日,平台方回应称,目前已经对相关账号和视频做出了“封禁处理”。目前,该账号已经不能被搜索到,账号中所有上传视频及大部分动态也已被删除。 律师说法: 少年儿童(佩琪)有哪些合法权益,佩琪的父母有哪些不当(或不道德、违法)行为?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未成年人生存权:生存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其固有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获得其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具体包括未成年人享有生命权、医疗保健权、国籍权、姓名权和获得足够食物、拥有一定住所以及获得其他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生存权是未成年人权益实现的前提。
父母让佩琪多吃,生命权、健康权都得不到保障。生存权是未成年人权益实现的前提。如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都得不到保障,其他权益也就根本谈不上。
未成年人的发展权:发展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包括未成年人有权接受正规和非正规的教育,有权享有促进其身体、心理、精神、道德等全面发展的生活条件。未成年人的发展包括身体、智力、道德、情感、社会性等多方面的发展。发展权是未成年人权益的核心内容。
赚钱使得未成年人佩琪过早地参与社会,必然会给其造成身体、心理的影响,如果是好的影响,是必要的,如果是坏的影响,就要绝对地禁止。未成年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与其年龄、智力、体力相适应的事情,是好的、必要的,但如被作为赚钱的机器,利用人们对未成年人的好奇和兴趣,来达到父母的经济、心理、爱好等目的,是不可取的。
未成年人的受保护权:受保护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不受歧视、虐待和忽视的权利,包括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歧视、剥削、酷刑、暴力或疏忽照料,以及对失去家庭和处于困境中的未成年人的特别保护。受保护权是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内容。
如果长此以往,佩琪的身体肥胖、身体不适、小时候被作为家长的赚钱机器,长大以后、甚至现在,都有可能造成被他人歧视的可能。
因为孩子视频赚到的钱归孩子了吗?没有,而是被父母拿去了。这种行为,在社会上是剥削童工,在家庭里也是一种虐待的行为。父母并没有保护佩琪的财产权,反而侵犯了佩琪的财产权。
现在的“吃”,已经不像是过去仅仅解决温饱问题,而是上升到健康、养生的高度。孩子不愿意吃,还让孩子吃,就是一种暴力,是一种很严重的家暴。
未成年人的参与权:参与权是指未成年人参与家庭和社会生活,并就影响他们生活的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是确保未成年人的各项权利能够真正得到实现的一项具有基本价值的权利。参与权旨在使未成年人了解自身的处境,并发展其表达和处事能力,是未成年人权益实现的重要条件。
“别弄了、别弄了、别弄了”孩子已经发表意见了,却被父母忽视或遭强烈反对甚至打压。
佩琪父母应当受到什么样处罚?
佩琪父母的行为是虐待和伤害的行为,有可能还会构成犯罪。
虐待 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
佩琪的父母没有从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出发,反而以赚钱为目的,甚至在佩琪表示“别弄了、别弄了、别弄了”的情况下,超负荷地吃,造成胖的不利后果,使佩琪在肉体上、精神上的遭受痛苦,属于虐待行为。轻则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情节恶劣则可能构成虐待罪,可以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伤害 如果佩琪父母的上述行为给佩琪造成了伤害,还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加强立法,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父母要通过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来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
个人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掌握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要使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很好保护,应该加强:①家庭保护;②学校保护;③社会保护;④司法保护;⑤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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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人民日报 、看看新闻、央视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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