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獐,属于哺乳纲偶蹄鹿科动物,也被称为河麂,是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二级保护的野生动物,明令禁止猎捕和买卖,但就有个别不法分子为牟取非法利益和饱口福,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在盐城沿海滩涂上铺设电网,肆意捕杀。
8月28日上午,东台市人民法院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在射阳县开庭,4名涉嫌非法猎捕、伤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嫌疑人出庭受审,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益保护联络员出席了庭审旁听。
据承办该起案件的市公安局边防支队双洋边防派出所周四钏所长介绍,2019年5月23日,派出所民警在日常的进村入户走访工作中,获取一条有人使用电网捕杀野生动物牙獐的重要线索,并获得嫌疑人处理捕杀牙獐的三段手机视频,随即加大侦查力度。
在涉案嫌疑人高某的家中查获到作案用的电瓶、电源变换器等工具,同时根据嫌疑人的交待,在其家中的粪坑内打捞到部分被猎杀动物的残肢,另三名涉案嫌疑人也先后被抓获归案,经过相关专业部门鉴定,在粪坑内打捞出来的残肢为牙獐肢体。
法庭经审理查明,4名涉案犯罪嫌疑人于2019年2月2日下午至2月3日凌晨,在射阳县黄沙港镇汇鑫公司北圩河附近,采用铺设电网的方式进行非法猎捕,共猎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河麂5只等野生动物,后被4名涉案嫌疑人分食。4名涉案嫌疑人对此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并表示认罪伏法,同时积极主动交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鉴定费用和公告费用共95000元。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将经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