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4日,射阳县疾控中心接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新冠肺炎患者彭某某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密接”)金某和杨某的协查函。
经射阳县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两名密接金某和杨某的行踪轨迹如下:
1月13日11:00,两名密接同乘MU2177航班左右到达盐城南洋机场,12:00左右到达盐城五星客运总站,然后乘坐12:35乘“盐城-射阳”机场路大巴车(苏JQ0910)返回射阳。两人分别至各自站点后,杨某由家人接回家中,金某自述步行回家。
1月14日上午8:00,金某打车(苏JG2622,车上有驾驶员和另3名不知名乘客)到射阳汽车客运站;9:00左右乘坐“射阳-千秋”的大巴车(苏JN4439),9:30左右到千秋站,然后步行前往射阳杨氏骨科医院就诊,10:00左右离开医院。
1月14日12:00左右,金某和杨某一起骑电瓶车从县人民医院到振阳街“周三饭店”用餐(除金某和杨某外,还有不知名用餐人员),13:00左右用餐结束。
1月14日13:30左右,金某乘坐“射阳-黄尖”的大巴车(苏JZ4230),14:00左右在洋马镇下车,然后打车(具体车牌记不清)于15:00左右到兴灶村居委会报备。自述步行到黄尖大桥,17:00左右乘坐“射阳黄尖”的大巴车(苏J24630,同车有9名不知名同乘人员);到黄尖车站后,居住在车站附近的肆海旅馆,之后一直在旅馆未外出。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1月13日乘坐12:35“盐城-射阳”机场路大巴车(苏JQ0910)的驾驶员和乘客、1月14日上午8:00,乘坐苏(JG2622)3名不知名乘客、1月14日9:00左右乘坐“射阳-六垛”千秋站停靠点的班车(苏JN4439)所有乘客和9:30至10:00在杨氏骨科就医相关人员、1月14日12:00左右在周三饭店用餐人员、1月14日13:30分左右乘坐“射阳-黄尖”的大巴车(苏JZ4230)的所有乘客、1月14日17:00左右乘坐“射阳黄尖”的大巴车(苏J24630)的9名不知名乘客等相关人员及时与射阳县疾控中心联系,及时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请立即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前往定点医院就诊。
提醒广大市民,如有人员在上述时间段与该两名密接有同行、交谈、接触等情况,请立即与射阳县疾控中心联系。
请广大市民看到通告后相互转告和提醒。如果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应人员责任。
射阳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515-82361234;0515-82372345;0515-69058710;0515-82350316;0515-82331929。
射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二一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