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控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加强对2021年高考、中考期间(6月3日至6月18日)环境噪声监督管理,保证考生在高考、中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现将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控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严格控制噪声排放。县城范围内,自2021年6月3日至6月18日期间,每天20:00至次日凌晨6:00,其中6月7日至6月9日和6月16日至6月18日为全天24小时,禁止下列活动:
(一)建筑及装潢施工作业;
(二)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超标排放;
(三)噪声扰民的露天娱乐和集会等活动;
(四)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五)冷作加工点产生噪声污染作业;
(六)挖掘、运送渣土产生噪声污染作业;
(七)考点、驻点附近进行道路、桥梁施工作业;
(八)燃放烟花爆竹。
二、加强对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县生态环境、公安、住建、市场监管、文旅、城管、交通等部门以及经济开发区、合德镇要各司其职,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张贴公告、媒体宣传、流动宣传车宣传等方式提升广大群众知晓率,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噪声污染情况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巡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及上述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查处。
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县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强对高考、中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的宣传工作,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如下:县公安部门:110;县住建部门:68035599;县城管部门:82370006、82397128(晚);县交通部门:12328;县文旅部门:82309955;县市场监管部门:12315;县生态环境部门:82332411。
特此通知。
射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