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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盐城一村书记违规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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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27 09:4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9月17日,江苏省滨海县滨淮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播放警示教育片。镜头前,该镇长兴村原第一书记李育军对自己利用职权帮女儿违规获得新型农村社区安置房一事懊悔不已,“耍小聪明要不得,希望村干部以我为戒……”


“李某不是我们村的村民,在村里也没房,为啥可以安置到新型农村社区?”

不久前,滨海县纪委监委接到滨淮镇长兴村村民的举报电话,反映李某不符合安置要求,却违规获得新型农村社区安置房。


李某是谁?为什么村民要举报她?接到举报后,滨海县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前往滨淮镇了解情况。


调查组工作人员首先来到滨淮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查阅长兴村新型农村社区资料,但是没有发现李某的名字。


“这难道是不实举报?”调查组工作人员又来到长兴村新型农村社区进行走访。


“你们社区有李某这户吗?”看到几位村民坐在社区广场上拉着家常,调查组工作人员上前询问道。


“她是我们村第一书记李育军的女儿,她家就在社区里,正在装潢呢!”提起李某,村民们纷纷议论起来。


听着村民们的议论,调查组工作人员基本掌握这是一起优亲厚友的行为,随即找来李育军谈话。在事实面前,李育军交代了违纪行为。


原来,长兴村于2018年启动建设新型农民集中居住社区,原则上用于安置长兴村退宅还耕的农户。李育军的女儿李某也想在新型农村社区购房,但李某户口虽然还在村里,却没有住宅,不符合退宅还耕的条件。为帮女儿获得新型农村社区安置房,李育军遂找到村里符合退宅还耕条件的卢某,双方达成口头协议,以卢某名义申报退宅还耕和购买新型农村社区安置房的手续,拆房补助仍由卢某获得,但是由李某出资购买安置房。


调查组发现,李育军不仅帮助女儿李某购买新型农村社区安置房,还利用职务之便,帮助李某通过购买本村村民朱某房屋获取进城入镇补助资金。最终,李育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村第一书记职务。


针对此案暴露的问题,滨海县纪委监委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联合县住建局组成6个督查组,采取交叉互查方式对全县15个镇(街道)进城入镇补助资金申请情况“回头看”,对新型农村社区安置房申购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截至目前,已发现程序不规范、把关不严格、弄虚作假等问题25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


(中国纪检监察报)


内容来源清廉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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