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选 盐城市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中心 网络安全技术支持单位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和上级要求,加强全市网络安全技术支持体系建设,强化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网络安全工作保障水平,现公开向社会征选网络安全技术支持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选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1年10月10日。 二、征选范围 (一)网络安全企业、网络技术企业和重要互联网企业; (二)网络安全科研、教育机构; (三)网络安全测评机构。 三、申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由中国公民、法人投资或国家投资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域具备一定综合实力和技术优势。申报单位的子公司或者分支机构不得同时提交申请。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社会责任感强,信誉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3、具备3年以上的网络安全服务经验,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或者国家级行业组织颁发的合法经营资质;法人及主要业务、技术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相对稳定的技术服务团队,能有效承担盐城市网络与信息安全支持工作。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具备行业认可的岗位技术认证资质,至少3人具备3年以上网络安全服务经验。 5、具有实施网络安全技术支持服务必须的工作环境、实验环境、工具或软件以及其他必要的保障设施,使用的技术装备应当符合国家安全产品要求。 四、权利义务 对成功入选的单位,盐城市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中心(以下简称“市通报中心”)将颁发“盐城市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机制技术支持单位”聘书,可以优先参加市通报中心组织的有关活动。入选技术支持单位有效期为两年,须履行以下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保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作所涉单位的保密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 2、根据要求,派遣人员进驻市通报中心联合办公,参与网络安全技术研究论证、网络安全形势分析研判、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攻防演习等。 3、如实报送服务过程中发现的影响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网络和大数据安全的风险隐患、事件等情况,及其处置措施和对策建议。 4、重大活动期间,建立7*24小时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协助市通报中心和通报机制成员单位开展网络攻击活动的情报收集、应急处置、事件调查等工作。 5、接受市通报中心的监督指导,积极承担交办的专项任务。 五、申报说明 (一) 申报方式。填报《盐城市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机制技术支持单位申报书》(附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客观、真实、有效。 (三) 其他事项。有关评定工作情况,将及时公示公告。对未按要求履行支持职责、配合不力、工作表现较差的单位,市通报中心有权取消其支持单位资格,并停止下一届申请资格。 联系人:盛春林、赵新宇,联系电话:18205101396,13851082640。 附件:《盐城市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机制技术支持单位申报书》 盐城市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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