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或者非机动车在路上行驶时 总是抱着这样的想法 “车会看见我” “车会让着我” 正是因为这样的想法 有人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8 ~8 W- |% N7 b6 Y8 a" u" ~2 P
3 _! J5 | P7 [2 p
事故情况 ▼ 上午9点多,柏某骑着自行车在盐南珠溪路的机动车道内穿行,看到路口驶出一辆货车后便减速慢行,见货车没有继续向前行驶,柏某便从车头穿过,谁料货车驾驶人刘某压根没有看到车头前的柏某,直接起步左转弯驶向道路,将柏某连人带车卷入了车底并碾压了过去,致柏某当场死亡。直到路人叫喊后刘某才停下。 事故分析 ▼ ➤刘某疏于观察路面情况并压交通标线指示通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 ➤柏某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且未确保安全,违反了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之规定。 事故定责 ▼ 双方的交通违法行为与事故均有因果关系,且过错影响和作用基本相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认定:两人负该起事故的同等责任。 这起事故之所以会发生 是因为很多人都忽略了 大型车辆致命的 盲区 / M, x7 B- X R
/ W3 L7 Z5 g {# n
车辆盲区 驾驶人位于正常驾驶座位置,其视线被车体遮挡而不能直接观察到的那部分区域。 4 C5 o% }! M& _( q2 ^
1 ]$ N o9 \9 s6 ~ l
内轮差 车辆转弯时,前内轮转变半径与后内轮转变半径之差,这个地方是司机视线的盲区,也是“死亡地带”。车身越长,方向盘打得越多,形成的内轮差越大。 $ |6 J* m+ H1 p- Y% V
4 p8 P$ `! y5 a, z$ V* p
误入这一区域的行人、非机动车 极易遭到右后轮碾压
6 F$ a `/ W3 j. F A& l+ z+ e2 s& h5 F8 e, i. `4 z
( ~0 r( J* l$ b行人、非机动车 % [- ^1 ?! E% z) M4 Y
①远离盲区。不要在货车两侧盲区并排前行,也不要紧跟在货车之后。 ②注意内轮差。遇到正在转弯或准备转弯的大货车,尽量远离,等待其通过后再通行。 ③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路口等候信号灯时不要越线停车 大型车辆驾驶人 ①转弯前应及时减速,多观察周围情况,尽量与人行道保持安全距离; ②加装盲区摄像头或者凸面小圆镜,减少视觉盲区。 为加强货运车辆通行管理,预防和减少“内轮差”事故的发生,盐城交警对路口进行创新优化,增设“右转弯危险区”警示标识。
1 X* \: m) v9 g g4 G4 p( N Y, P. K) _/ n1 f+ n3 h; c
4 B+ X$ k# g+ B* x
5 B! _2 d1 l* S; r' ]& N5 H* {- O, ~4 h. l3 y8 Y
& n& y: |+ ?4 g设置右转弯危险警示区,可提醒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过路口时,在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的同时,要注意大型车辆右转内轮差的覆盖区域,避免自身受到“内轮差”的伤害;同时提醒右转大型车辆谨慎慢行,保障双方行车安全。 7 Z6 f9 R8 @1 ^
车辆盲区危险大 提高警惕保距离 路遇大车知避让 切莫盲目加自信 盐城交警强举措 守护安全平安行
# ]& `- Y' k* n* v" r+ 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