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从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春节前,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对欠薪问题实施集中专项治理。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2022年春节前全部办结。
2021年11月以来,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在全国铺开,已有北京、天津、广东、河南、青海等16省份出手整治欠薪,要求在2022年春节前全部清零。
通知要求,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各项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逾期不改的,依法严肃惩处。对可能涉及恶意欠薪的,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依法查询相关单位金融账户和相关当事人房产、车辆情况,对查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不完全统计,近来,北京、天津、广东、河南、青海、内蒙古、陕西、江西、江苏、山西、山东、辽宁、宁夏、四川、湖北、浙江16省份紧锣密鼓开展整治欠薪专项行动,查处、追罚齐发力,确保工资发放落到实处。
今年国家对欠薪行为依然保持高压态势,《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指出,对欠薪违法行为符合“黑名单”条件的,应列尽列,予以曝光,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此外,人社部发布《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支付工资,逾期未支付的,应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等有关责任人员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如果遭遇欠薪,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如果遇到欠薪问题,可以首先咨询相关政策,12333热线向社会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如果就是否欠薪及欠薪金额与用人单位存有争议,劳动者可依法向本企业、企业所在的街乡、园区或行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可依法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注册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