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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原副县长顾为何因受贿被判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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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6 11:2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忏悔人:顾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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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v# ~. A, b! `7 I# I! a5 ]: B! S  原任职务:江苏省射阳县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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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f: w( x. n  t# p8 q  触犯罪名:受贿罪' ~0 p/ m( [, J7 k7 S

+ }4 c- C- U+ V1 X+ \5 k  判决结果:2015年4月13日,盐城市中级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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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事实:2008年至2014年,顾为何利用担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规划建设局局长等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合计人民币79.7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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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出生于一个干部家庭,父母抗战期间参加工作,离休前一直担任基层领导干部。他们勤勉工作、为人本分、作风俭朴、家风严谨,给我很多正面影响。我为人师表数十年,那时候品行端正,没有接受过学生家长一分钱物,还能用微薄的工资接济个别困难的学生。然而,随着工作的变动、环境的变化、职务的提升,我固守的纯真淡化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起了微妙的变化。尤其是担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以后,我协调工作的面广了、交际的圈大了、掌握的权多了,便开始有些飘飘然了。最初,我还能保持与下属交往的正常距离,但接受社会上的吃请渐渐增多,以至于到后来逢年过节镇区和部分单位贿送的“烟酒钱”也收了,上下班车接车送代替了昔日的步行和骑车,一切觉得顺其自然和心安理得。所以,当2005年某园林公司经理送钱找我办事时,我非但没有拒绝,反而沾沾自喜,原来政府办公室主任这个位置也有别人求助的空间和权力寻租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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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3月,我调任县规划建设局局长,这让我感受到了组织对我的器重,但我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这个岗位是一个高危岗位。当时,我给自己约法三章:在任期间在县内不买一间商品房,不与下属单位发生经济交往,不干涉工程招投标和物资采购。当年,我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管人管事,规划建设局在全县考核中荣获综合奖项。但随着与开发商、建筑商、工程项目经理接触的增多,我发现这些人虽然能力不强、素质不高,却能获取高额利益。而自己夙兴夜寐、整日操劳,工资收入却难以启齿,失衡心理暗起,清廉从政这根已绷紧的弦不知不觉中松了下来,贪欲之魔从尘封的瓶子里挣脱而出。2009年中秋节前的一天,一个建设公司经理来我办公室,临走时给了我一个大材料袋。我打开一看,里面有10万元现金。顿时,我心跳加快、头皮发麻,那是我第一次接触那么多现金。当晚我思考再三,觉得还是退还为妥。但我并未立即退还,而是想等有空时再说,结果一拖再拖,竟不了了之。究其原因,还是贪欲占了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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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q5 S: T) q( l+ k* r$ c( J( o$ s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觉得自己掌握实权的时间不多了,因而开始考虑后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想法越来越强烈,我收受贿赂也主要集中在后几年。仅2013年,我就先后收受了几十万元。我经常帮开发商、建筑商协调各种矛盾,给自己争取利益空间,同时还以“投之以桃,报之以李”自我开脱、自我麻痹。“船到码头车到站,有权不用就白干”,正是我此阶段贪得无厌心理的真实写照。 3 D' v& J$ C& H"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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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现在意识到,如果失去对党纪国法的敬畏,自以为犯罪手段高明可以瞒天过海,那么就会屡屡伸手。2007年,县政府办公室两名副主任因涉嫌职务犯罪被立案侦查。我是主要负责人,本应对此深刻反省,引以为戒,但我却觉得他们犯罪与我无关,甚至认为有碍单位形象,因此讳疾忌医,于人于己都失去了一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机会。2013年夏,当我听说曾向我行贿的某公园承建商被检察机关带走调查后,我一下子紧张起来,但我没有主动向组织坦白自己的问题。一段时间过后,我发现那个案件没有牵扯到我,侥幸心理占了上风。从那之后,我更加变本加厉,继续收受贿赂,演绎了最后的疯狂。这让我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终于有了今天的结局。" _2 W' _) R2 L$ y+ b8 R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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