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举报:射阳县海通镇置中央政策不顾 顶风“建楼堂馆所”?1 T5 [! D: l/ U4 q! t% C, m#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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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政府网2013年7月12日发布公告:射阳县海通镇通兴党群服务中心工程已由射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射发改投预【2011】3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4 B* n) R) U* g. O8 A
据了解,21013年8月9日,根据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射阳县海通镇通兴党群服务中心工程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盐城广厦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建筑面积:约1101.54平方米、框架三层,总投资近170万元。
/ Z; P2 g0 |. G1 F( A 2013年 7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明确提出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扩建楼堂馆所;停止迁建、购置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 - f$ O* x( ?. D! l#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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