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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编辑
注意啦!
再次提醒各位车主:
非新能源汽车不能停放在
新能源汽车充电停车泊位!
今天(7月20日)起
新规实施!违者处理!
7月20日施行《关于加强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停车泊位管理的通告》,切实维护新能源车辆停车权利。我市交警部门将在充电站附近做好点位诱导,同时设置违停禁令标志,对违法占用充电车位的车辆按违反禁停标志进行处理(罚款100元,记3分)并清拖,充分保障新能源车辆能够得到方便快捷的充电服务。
市交警支队秩序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希望驾驶员朋友在新能源充电桩专用车位上面停车,要遵守交通标志的指引。非新能源汽车一律不得占用专用车位停放机动车。新能源汽车充电完成以后要立即处理,如果不充电,也不能够在该专用车位停放。
通告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市区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停车泊位管理秩序,切实维护充电桩车位专位专用,市交警支队对违反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理。
下一步,交警部门还将在专用停车泊位附近安装监控措施,通过非现场执法对违规车辆进行处理。希望车主们都能够自觉的遵守新能源充电桩车位的要求,不要随意占用停放。
对于我市新能源车车主来说,
还有一个好消息!
为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我市正加快充电桩规划建设
11月底前
约690套公共快充桩
完成建设
目前,市区巡游出租车正向新能源汽车转型。为满足电动出租车的充电需求,我市正加快推进充电桩规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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