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军事院校。有不同体检要求的专业不得填报在同一院校志愿下;如同时填报同一院校的不同体检要求的专业,须分为多个院校志愿,分开填报。例如:某一院校的专业一要求“指挥专业合格”,专业二要求“潜水专业合格”,如果有一考生体检结论为“指挥专业合格”和“潜水专业合格”,准备填报专业一和专业二,则必须分两个院校志愿填报。
2.本一本二线院校(专业)。提前录取本科批次的院校计划中,按照本一线录取的专业和按照本二线录取的专业不得填报在单一院校志愿下;如同时填报同一院校的按照本一线录取的专业和按照本二线录取的专业,须分为两个院校志愿,分开填报。
3.省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省外院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能填报在同一院校志愿下,须分为两个院校志愿分开填报。
4.艺术类院校(专业)。艺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美术、声乐、器乐、编导)录取的院校专业,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考生填报时,只能在美术、声乐、器乐、编导中选择一类院校志愿填报。需要注意的是: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专业不得与定向培养士官计划同时兼报。
受疫情影响,部分院校对原艺术类校考方案进行了调整,改为取消校考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或使用省统考成绩等不同方式。考生在志愿填报前须认真查阅相关院校的政策。
5.空乘类院校(专业)。考生报考省外院校须测试合格方可填报的空乘类专业时,不得将该校空乘类专业与非空乘类专业填报在单一院校志愿下;如同时填报该校空乘类专业和非空乘类专业,须分为两个院校志愿,分开填报。
6.其他院校。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其他院校”中公布的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等9所A类试点高校综合评价录取计划,只招收参加学校测试入选的考生,由考生直接与高校确认其是否填报综合评价录取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