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响水交警在228国道卡口查缉区发现一辆白色车辆提前停车,车上的驾驶员也从男的变成了女的。到查缉点后,执勤民警示意车辆靠边停车,并询问刚刚车是谁开的,坐在副驾驶的男的说“我开了一段”。随后民警要求车上人员下车接受进一步询问。
经查,该车车主系副驾驶男子葛某(男,45岁,灌南县人),中午在自家过节喝了一两酒,因其下午要到响水县大有镇出礼但驾照又还没考到手,特请了弟媳张某帮忙开车。在行进的路上,葛某发现228国道车很少,又想到过节,路上肯定没有交警查,在酒精的作用下,头脑一热,让弟媳一旁指挥让自己练练手,结果发现交警根本没休息,到查缉区发现有交警查车,又急急忙忙跟弟媳妇座位换过来。后经酒精呼气检测,该葛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其间,民警询问其明知已经没有驾驶证为什么要开车?葛某强调自己不是完全不会开车,并表示自己已经正在考驾驶证了,而且也已经可以考科目三(路考)了,当天就是给自己练练胆的,好在考试的时候一把就过。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告知普通家用车不是教练车,一旦有突发情况很容易处置不当,甚至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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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紫牛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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