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又涨涨涨涨涨了!
12月3日,盐城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盐城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最低标准统一提高到 每人每月180元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让广大城乡居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待遇调整对象 此次待遇调整对象为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待遇领取人员。
二、待遇调整标准 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180元。
三、执行时间 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并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所有调整待遇补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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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们 提醒家里老人查收哦 再来关注自己的钱袋子吧
各位职工,请注意, 你要抓紧这几天! 确认下“年度专项附加扣除”, 尤其是扣除比例有变化的话, 务必尽早修改! 明年1月到手工资或能变多哦!
12月4日,个人所得税APP显示,2021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根据政策规定,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需于每年12月进行确认。
根据操作指引, 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可以快捷操作: 选择扣除年度2021年, 一键带入,如有变动, 还可以点击修改, 然后一键确认完成该项操作。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需于每年12月进行确认。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小伙伴们 务必在本月31日前确认哦 再来关注下明年的吧 2021年起 个税扣缴有新调整! 12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下文简称《公告》)。《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告》指出,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公告》称,对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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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盐城市人民政府网、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北京日报客户端、盐城发布综合整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