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ID4
积分17076
帖子5362
阅读权限150
主题5351
精华2
日志0
在线时间241 小时
注册时间2013-5-28
最后登录2023-4-30
网站编辑
- 好评
- 87
- 金币
- 10893
- 激情
- 811
- 注册时间
- 2013-5-28
|
; T' Z* o# {; G; ?5 _4 ?2 m+ v: p5 J[color=女网友发送给湖北高速交警的微博管理员的举报图]女网友发送给湖北高速交警的微博管理员的举报图
/ j9 X; A; ]- \. s, m
5 Q8 f. O/ I: p! _% y! m) \
[color=女网友与湖北高速交警的微博管理员的聊天记录]女网友与湖北高速交警的微博管理员的聊天记录( _/ g9 o1 b; [' h& m
荆楚网消息 5月7日,@湖北高速交警官方微博接到一条特殊的微博举报,一位女网友向警方举报自己父亲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接打电话。省高警总队经过调查,证实被举报人和举报人确实是父女关系,其父承认接打电话的违法事实。警方对被举报的父亲依法进行教育处理,对举报交通违法的女儿按照规定进行了奖励。
$ U) h* b4 m, V# |$ d7日下午17时许,网友@爱心菇娘(化名)通过微博私信@湖北高速交警:我爸爸总是在高速上开车时接电话,家里人多次劝说无果,所以我被逼无奈,只有向你们举报。这条举报让@湖北高速交警的微博管理员小鲁惊呆了,平时乘车人通过微博交通违法行为的挺多,但是举报自己亲爸爸的还是从来没遇见过。
2 M2 A" J- ]2 N. v9 I6 v+ k会不会是网友的恶作剧呢?小鲁非常谨慎的回复:收到,为什么要举报自己的亲爸爸,你多大了?@爱心菇娘告诉值班博警,因为爸爸的这个习惯实在很不好,家里说了很多次他也不听,我实在很担心她的安全。接着,@爱心菇娘按照警方的要求将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爸爸的车牌号码等信息告诉了值班博警。
+ _. ^6 C* ], L+ D6 m9 \@爱心菇娘告诉民警,其实她作为女儿举报自己父亲也是没办法,生命安全的问题她真的没办法置之不理,同时也希望更多的人珍爱生命,遵守交规。
) V1 [! }; w0 u: a* G. V% b8日上午,省高警总队就此条举报进行了调查,举报人陈琳(化名)今年23岁,大学毕业刚参加完研究生考试,7日跟随父亲从洪湖回武汉,照片上显示的拍摄时间是7日下午17是08分,地址是S13武监高速(汉洪高速),当日晚上她也跟自己的父亲进行了沟通,告诉父亲自己向交警举报了他接打电话的违法行为。她希望交警部门还是要对父亲的违法进行处罚,能给父亲一次教训,避免再出现这样危险驾驶的行为。
& d$ w4 y8 q* t+ v随后,高速交警与陈琳的父亲陈根(化名)取得联系,他表示,刚听说女儿举报自己开车违法行为时,还有点无法理解,后来觉得女儿确实说的很有道理,她是在对家人的生命负责,也是对家人爱的一种体现。
, y- p1 \. i. }( a! t陈根告诉交警,当天因为外地朋友要到武汉和他来见面,在高速开车时朋友打电话过来,习惯性的就接听了。看到女儿为自己安全担心的样子,再听交警讲述了开车接打电话的风险和一些事故案例,他深刻认识到平常驾驶养成的坏习惯,往往会酿成严重的后果,是对自己和家庭以及别人的不负责任。他承诺,在今后驾驶过程中一定不边开车边接电话、发短信。4 B1 Z' o: e$ J+ b: h9 u
. g0 ?6 W) ^1 o4 Y$ B
1 q) D4 h5 c ]4 f9 G4 U1 T* d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68%的司机有过开车打手机的行为,打电话时反应速度是正常情况2倍,视野范围缩小近一半,开车打手机事故风险是正常情况下的4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在行车途中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或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的驾驶行为,可以处警告或20-200元罚款,记2分。
% }" M1 ~( I3 k) N鉴于被举报人陈根(化名)对违法行为认识深刻,且保证今后遵守交通法规,高速交警依据《湖北省实施办法>第68条规定,决定给予其警告处罚。同时省高警总队依据《高速公路有奖举报管理办法》,对举报人陈琳(化名)给予100元奖励。
1 W# G/ G7 M! C在微博上众多网友纷纷为小陈的行为点赞,网友@老射手的心跳说:貌似残忍,其实很温暖,为好闺女点赞!网友@正版大愚 说:虽然自古亲亲相忍,但要为这个举报点赞。网友@高速小女警 说:很羡慕这位父亲有个好女儿,中国好闺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