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获取非法利益,射阳籍男子梁某非法猎捕了一百多只俗称“黑水鸡”的“三有保护”野生鸟类,并用私家车准备贩运到县城售卖,7月24日下午,当嫌疑人梁某驾车途经省道226线与省道329线交汇处路口时,被在此设卡检查的射阳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
当日下午,射阳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在省道226线与省道329线交汇路口设卡进行日常治安检查时,发现一辆面包车驾驶员的神色慌张形迹可疑,随即要求驾驶员打开后备箱进行检查,但驾驶员极不情愿,在民警一再督促下,驾驶员这才打开后备箱,发现车内装有多只塑料周转箱,箱内有不少疑似一种叫“黑水鸡”的野生鸟类。发现这个情况,执勤民警立即将面包车驾驶员梁某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询问。经清点核查,面包车上装载的塑料周转箱共有166只黑水鸡,面对确凿的证据,涉案嫌疑人梁某交代,在今年2至3月份期间,他采用头灯照射、网兜抓捕的方式,先后5次在滨海县张湾村入海道大坝附近小河里非法狩猎,前后共猎捕“三有动物”黑水鸡166只,并在射阳县淮海农场其住处养殖,当天准备用面包车把这166只黑水鸡贩运到县城销售,从中牟取非法利益,结果在途经路口时被查获。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民众,整个江苏省范围内没有设置狩猎区,采用任何方式捕杀野生动物,都是违法行为,达到一定数量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涉案嫌疑人梁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的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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