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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新规本月施行!盐城开出首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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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4 08:5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21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明确
包括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
充电在内的七种消防违规行为
最高将面临1万元的处罚
# m6 L- V/ O7 P5 X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违反上述要求,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首!张!罚!单!
     8月2日,滨海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辖区内一高层住宅小区居民在楼道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经大队执法人员多次沟通,车主拒绝整改。
     8月3日,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针对这一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的行为,开出了全市首张罚单。
处罚不是最终目的
每一个人
都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切记抱有侥幸心里
遵守规定,共建和谐家园
来源:盐城消防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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