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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
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9期)》
一、盐城市亭湖区城南孟府餐厅自行消毒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
二、盐城市城南新区解放南路农贸市场童之军果蔬超市销售的青甘蓝,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
三、盐城管小馆餐饮有限公司采购的药芹,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
四、盐城市城南新区淮扬楼餐厅缤纷亚洲店采购的鸡蛋菜,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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