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该伪造户口页骗取宅基地审批手续,我对不起组织的培养和信任!”近日,面对摆在眼前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决定,射阳县某自然资源所原副所长葛某某懊悔不已。 事情还得从一封举报信说起。“葛某某违规占用宅基地……”今年6月中旬,射阳县纪委监委将收到的群众举报件批转至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调查。 举报信内容不长,反映的问题也很笼统。办案人员决定从葛某某的房产信息入手进行突破,但通过大数据查询,葛某某名下并无房产,只是其前妻禹某某在县城驻地的城北居委会有一处房产,不动产权证显示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在禹某某房屋不动产权证档案中,建设用地许可证和工程建设许可证等材料齐全,也符合不动产权证办理要求。 葛某某与禹某某已离异,禹某某的房屋也有不动产权证,怎么会“违规占用宅基地”呢? “表面看,禹某某的建房手续完备,但按照规定,只有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可以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禹某某的户籍有没有问题?”正当调查陷入僵局时,组里的小胡提出了质疑。 “你说的对,我们查一下户籍情况,看看问题到底出在哪里?”李组长说。 李组长和小胡随即到城北派出所调取户籍资料,发现葛某某的户籍不在城北居委会,禹某某的户籍是在房屋不动产权证办理之后迁入的。“禹某某在申请宅基地时户籍不在城北居委会,她是怎么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小胡再次提出疑问。 循着疑问,办案人员对禹某某的宅基地申报材料进行仔细比对。出乎意料的是,在卷宗中禹某某的户籍却在城北居委会。 “禹某某是如何获得城北居委会宅基地使用权的?”在充分锁定证据后,办案人员找到了葛某某。 “是按正常程序取得的。”面对李组长的问话,葛某某显得很淡定。 “那宅基地申报材料中的户籍证明是怎么回事?”见葛某某无动于衷,李组长便单刀直入。 “我……我……”葛某某变得一时语塞。 在确凿证据面前,葛某某终于交待了伪造户口页骗取宅基地使用权的经过。为在县城周边住上别墅,葛某某花钱从城北居委会一农户手中购得一块土地。由于该地块是集体土地,隶属于农民宅基地,必须是城北居委会居民才能使用。而葛某某全家户籍都不在城北居委会,他原本在城北居委会无房产,户籍也无法迁入。于是,葛某某便动起了歪脑筋,采用拼接方式伪造了禹某某户口页,并以禹某某的名义申请了宅基地。房屋建成后,葛某某心里一直不安。为逃避责任,葛某某与禹某某办理了离婚手续,意图“划清界限”,但实际上仍居住生活在一起。同时,为不留漏洞,确保伪造户口页行为不败露,葛某某用在城北居委会新建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将禹某某的户籍迁至城北居委会。 葛某某如愿以偿住上别墅,自以为天衣无缝,哪知却是打错了主意。最终,葛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自然资源所副所长职务,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相应处理。射阳县纪委监委将葛某某案在全县通报,同时对违规为小产权房办理合法手续的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1 V8 q/ F8 |' J0 G4 I; C$ p
内容来源清风扬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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