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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
首先向您和您的家人送上诚挚的慰问和祝福!
为优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服务,保障您的待遇正常享受,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1〕55号)精神要求,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调整至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您可在缴费期内通过指定银行网点、支付宝、微信等多种方式缴费。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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