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地处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核心毗邻区,拥有5130平方公里海域面积、7.32万公顷生态湿地,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37.47平方公里,省级生态管控区域面积702.5平方公里,是省内沿海区域“两级管控”面积占比较大县份。
射阳县委、县政府按照省委、市委提出的“面朝大海、向海发展、主打生态、赋能未来”要求,积极推进区域红线保护,专门成立以县长为组长、10多个部门及有关乡镇为成员单位的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射阳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把湿地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纳入生态文明综合考核,从严考核评价。全面落实“三线一单”制度,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形成“一张网、无障碍、大联动”的“大保护”格局。
射阳县制定出台湿地保护最严新规,自然保护区缓冲区范围内2.4万公顷海域,禁止一切形式的水产养殖经营和开发建设活动。全县一级、二级湿地生态红线保护监督管理区域内,实行建设活动多部门“联审把关”,拒绝一切重大项目投资。
射阳县坚持“谁保护、谁受益”原则,突出政策实施的导向性和约束性,严格落实差别化环境价格优惠政策,以考核结果作为安排财政生态补偿资金的重要依据。生态红线保护意识充分融入全县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民生保障等各个领域,贯穿政府决策的每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