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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最高检向媒体披露了李华波案追逃追赃工作的更多细节,据记者了解,李华波嗜赌成性,在澳门赌博期间,累计投注金额近30亿港元,共输3400余万港元。另据检方介绍,成功劝返李华波,促使其妻子回国是关键。# m- j6 \9 d3 ?- w+ \# M( y# j( K
靠一枚假章贪污9000多万& J. Q6 I6 k( ]5 D, f# f
2011年2月10日晚8点左右,李华波的分管领导、鄱阳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程四喜接到了李华波打来的电话,称其搞走了财政局巨额公款,并已逃往加拿大。第二天,鄱阳县财政局局长欧阳长青也收到了李华波的信。
4 U# P) L3 Q. h7 L d3 S“我从2007年11月份起,私自在信用社城区分社开设一个公司账户,并从外面刻了一枚印鉴,从2007年到现在为止共挪用基建资金9850万元到此账户,把钱转出去,全部用于澳门赌场赌博。”李华波在给欧阳长青的信中不仅交代了自己的作案经过,还将所有事情一人扛了下来,“账上资金的数额张庆华可以算清楚,因为他做过会计,但此事绝对与他无关,也与股里其他人无关,与城区信用社无关,一切都是我一个人亲手操办,我真是一个不忠不孝不义之人……父母都已年迈,而自己将亡命天涯,不知所终,在此,我也承诺,只要有机会,我一定归还这笔款项。”& L' u( g9 }- q6 s
欧阳长青收到信的当天便向鄱阳县公安局报案。之后,公安和检察机关以涉嫌贪污罪对李华波夫妇,以及张庆华、徐德堂等人立案侦查,后检察机关对其批准逮捕。2011年2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公安部向国际刑警组织请求对李华波、徐爱红夫妇发布红色通缉令,并向新加坡国际刑警发出了协查函,开始了检察机关追捕李华波的漫漫征程。, Q8 U0 C6 h E w3 _2 `
2011年3月初,新加坡警方以涉嫌洗钱罪拘捕了李华波、徐爱红夫妇,二人后被取保候审。随后,新加坡法院法官三次发出冻结令,冻结李华波夫妇价值共计约545万新元的涉案财产。
" {! n. @. T9 L) x( B+ V投注30亿输掉3400万
$ {/ D& c0 d& V( G% X在国内,鄱阳县鲸吞财政资金窝案案发后,引起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彻查该案。# E7 F$ k2 @( w4 U$ C2 r; |7 b" X
鄱阳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先后前往福建厦门、广东珠海等地调查取证。侦查人员发现,李华波通过地下钱庄洗钱后到澳门进行赌博。2011年6月,最高检商请澳门检察院、澳门警方协助取证。在澳门检察院的协助下,工作组掌握了李华波转移大量赃款至澳门的事实,这与检察机关在内地调查情况基本吻合。% i) q" @* J, z5 b
澳门检察院还向工作组提供了李华波等人在澳门威尼斯人娱乐场赌博的详细记录等。其中资料显示:2008年4月29日至2011年1月30日期间,李华波在澳门赌博,累计投注金额近30亿港元,共输3400余万港元;同案犯徐德堂累计投注金额11亿多港元,共输2200余万港元。
. d L3 O5 ]6 F+ n这是海外追赃第一案
0 j- a' p' y4 b$ [. S. z/ z2012年9月,新加坡总检察署以三项“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指控李华波,涉及李华波转移到新加坡的赃款18.2万新元。面对新加坡检方的指控,李华波在法庭上拒不认罪。于是,最高检安排时任鄱阳县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许轶峰,作为重要证人赴新加坡法庭作证,这是中国检察机关侦查人员首次在境外刑事法庭出庭作证。3 J+ D( w+ M! X' N4 B* e6 N3 B
2013年8月15日,新加坡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新加坡总检察署对李华波的所有指控罪名成立,判处李华波15个月监禁,18.2万新元赃款归还中国。李华波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14年7月10日,新加坡上诉法院终审维持一审原判。
8 t* M# R# S/ V4 g# t5 X3 @“这18.2万新元赃款追回了,但追缴其余非法转移到新加坡的545万新元的涉案财产时,遇到了问题。” 最高检反贪总局检察官陈雷说。《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要求各成员国根据本国法律可对腐败犯罪人员失踪、逃跑、死亡或者缺席无法起诉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措施。我国可以向其他公约缔约国请求返还贪官转移至国外的资产,但有些国家在协助我国返还贪官转移的财产时要求我方提供刑事法院针对财产的没收令或者追缴的法律文书,但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没有缺席审判制度,无法提供相关生效的法律文书给新方。2012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修改后刑诉法新增特别程序为李华波案件的办理带来了重大“利好”。修改后刑诉法第280条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 e& h! t( w( j修改后刑诉法正式实施后,鄱阳县检察院即决定对李华波、徐爱红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调查。今年3月3日,上饶市中级法院就李华波违法所得没收案作出一审裁定认为,被新加坡警方查封的李华波夫妇名下的财产,以及李华波在新加坡用于“全球投资计划”项目投资的150万新加坡元,均系违法所得,应予以没收。该案件成为了我国检察机关海外追赃的第一案。( v. D7 g9 |0 ^5 _1 r
劝返李华波' Y5 s( X- F" K+ B% L* J( `
促其妻子回国
+ ~% @# H7 w( S& B& K1 R; ~是关键
+ f% i7 r( A" m; K% H6 g3 @2 I据鄱阳县检察院检察长肖连华介绍,2011年和2013年,李华波、徐爱红及两个女儿的护照先后被依法吊销,今年1月,新加坡移民局也作出取消李华波全家四人新加坡永久居留权的决定。
8 b# Q! s2 u3 {/ c“对李华波的成功劝返,促使其妻子徐爱红回国是关键。”肖连华回忆,在对徐爱红的劝返过程中,徐爱红最初辩称其对李华波作案并不知情,她是无辜的,没有涉嫌犯罪。对此,肖连华回应她说:“检察机关对你立案侦查,有证据证明你与李华波有一定关系,已经涉嫌犯罪。如果你认为没有犯罪更应主动回国说明情况,我们核实以后会根据查明的情况依法处理,如涉嫌犯罪也会根据你的态度和表现依法决定是否从宽处理。”+ p7 v) k& w" o$ Q5 v* Z- H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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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4 r- ~- [& q8 h1 i( z O1 N今年1月,徐爱红主动打电话给肖连华要求谈回国事宜,并写下自首书,撤销解除涉案冻结令的诉讼,同时表示将劝说丈夫李华波自首。( _$ q; m) c7 N
今年1月30日,徐爱红携两个女儿回国自首。妻子、女儿回国了,贪污的赃款已被多次冻结,自己又深陷牢狱。慑于追逃行动的强大压力,已经穷途末路的李华波最终选择回国投案自首,并于2月2日书写了致检察机关的自首书。
( s+ W# J- f! q& K“我自愿服刑完毕后回中国投案自首,自愿撤销在新加坡的所有诉讼,并配合新加坡司法机关将涉案资产悉数归还中国政府。”曾经在新加坡誓言死也不回中国的李华波,在自首信中低下了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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