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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盐城5月15日电 江苏盐城市亭湖区纪委一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廉政账户内公款近300万元,用于个人购买股票、彩票和挥霍等,目前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亭湖区委副书记、亭湖区纪委书记孙红艳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纪委工作人员的犯罪让她自责和心痛,目前已在有关制度上进行改进,并以此为教育和警示。
) @" E" S* @: \- |" A0 ?据了解,该案中被告陈飚原是盐城市亭湖区纪委的打字员兼报账员。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3月至2014年7月,陈飚利用经手、管理本单位暂扣款项和廉政账户的职务之便,私自截留应上缴财政账户的资金2947680.74元,除垫付该单位职工报销款151347.9元外,挪用公款合计人民币2796332.84元,用于个人购买股票、彩票和挥霍等。, l9 _0 z8 G" X$ {5 g
其中,陈飚利用经手管理廉政账户的职务之便,多次私自从“盐城市亭湖区拒礼拒贿廉政专户”转帐到户名为“城510”的账户(亭湖纪委原设的廉政账户),然后分次取出用于个人购买股票、彩票和挥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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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2 g+ u1 j7 q6 f5 z0 C据亭湖区纪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事发起因是区财政局要账时陈飚发现自己挪用公款的事实无法隐瞒,随即先向区纪委领导说明了情况。“我们不可能帮他抹帐帮他填漏洞,很快就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谈到陈飚,亭湖区委副书记、亭湖区纪委书记孙红艳显得很心痛,“他家庭条件不是很好,平时的穿着也很朴素,但让我无法理解的是,他挪用公款并非补贴家用,而是用于个人。”
. r5 A" `- }+ x( z9 e* E# H% [4 C孙红艳表示,在上任纪委书记时她就说过,一定不让任何一名同志掉队,可陈飚不但掉队了,还掉进了贪婪的深渊,以后有机会一定要当面问陈飚“为什么”。孙红艳还介绍,事发后亭湖区纪委已在有关财政制度上进行改进,并引以为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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