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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万象] 浙江女子在网上被人跟帖辱骂怒将论坛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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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 09:2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上海
在某网络论坛遭人谩骂、侮辱,这个论坛是否要承担责任?8 Q0 s2 R, m  }3 C0 v8 G
2014年6月4日,琳琳(化名)在人气很高的绍兴E网上发表帖子,投诉绍兴市柯桥区某镇管理混乱,很快引来4网民回帖谩骂。琳琳要求网站相关公司删帖,并提供4网民信息,但对方置之不理。
& N$ w  |1 t% W! |. D琳琳将这家公司告上法庭。* u& W1 I( M; \3 O+ L6 i
近日,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L9 z% A) J5 o. g2 [
投诉帖引来谩骂, z- ^5 Q4 N. w
要求删帖无人理+ Q9 }. I% P; A! n* u  S- C
30多岁的琳琳是柯桥某镇居民,对于镇里的事,她投诉举报了不止一两次。
% r$ p6 q5 ]! ?, B6 e2 n1 N这次的帖子发出后,马上引来4名网友回帖,都是谩骂。5 f. ?6 x- K% z' i5 |
琳琳打电话给这个网站的相关网络服务公司,要求删帖,但该公司置之不理。/ m; T6 |4 ]& l. O8 q) }4 q' P
一天,两天,三天……骂人的4名网友越骂越凶,甚至使用了侮辱性词汇。
: c: c3 O0 `7 q. W$ s9 k* ?“我们在法院的事实判定书上也没有复述这些话,因为都是些绍兴本土方言骂人的话,真让人看不下去。”绍兴市越城区法院的相关负责人说。  q8 H7 V: b! h0 H" N
琳琳忍无可忍,将这家网络服务公司告上越城法院。要求这家公司提供4位网络用户个人信息,删贴并在服务平台上为其恢复名誉。2 @3 l$ i( H8 }5 W. u( Q5 l% ~& q$ ^
琳琳认为,网站有义务对涉及人身攻击的言论进行把关,这家公司不仅没有尽到这一义务,在她事后要求删帖时仍置之不理,导致自己名誉受损。' S2 {& t1 Z; N  Z2 ?
法院负责人说,从法院的层面上是不会去判定原告和被告间关系的,但从这4名网友的回复中可以看出,这是十分熟悉该镇情况的人。
5 B& I2 e# y% S' o; v6 S3 @' s法院判决:+ a( J1 C2 Q3 u5 ]; u- T" [
网站向被告提供谩骂者信息% S' t3 L/ y; ]- w5 U( t
在琳琳起诉后,上述这家网络服务公司,于2015年1月对骂人的跟帖进行屏蔽。$ n% N* l% \5 V( u1 V4 R8 l1 R! T
在庭审中,这家公司辩称,他们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网络服务的公司,为网民提供交流的平台。他们根据网站与网络用户的协议,作为网站经营者,依法依约保障网站用户的言论自由权,故并未对骂人的网帖采取措施。
0 p% @" d+ w5 w- G- m" n7 S这家公司认为,他们并非实际侵权人,且从未收到琳琳任何书面函件或文字信息通知删帖,所以就没有删帖。另外,网络服务公司只能提供网民的IP地址,无法提供网民其他信息。# e4 A9 w1 o. e2 a
法院审理认为,4位跟帖的网民,使用了相对过激及侮辱性字眼抨击琳琳,涉嫌侵权。琳琳要求网络服务公司提供4位网民的信息,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7 {3 d$ y3 W+ h& b至于琳琳删帖的诉求,因网站已在2015年1月屏蔽相关回帖,故已无诉请的必要。/ Y. _$ M: N1 o- \
至于琳琳要求网络服务公司赔礼道歉、恢复名誉,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 T# t8 p! P; g
( h4 [* O) V2 d- p2 q( Z- C
7 Q3 F! P) h+ C) u1 q& Y. i
最后,越城区法院一审判决,该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向琳琳提供4位网络用户的注册信息包括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网络地址。
8 D/ |+ ]( C. q; i  }( u" W, Y$ Y法官称,类似案件已有很多。比如2008年9月,中国青年报就有一篇关于《网民发帖骂人,网站赔钱道歉》的文章。说河南郑州的律师网友王永建,在商都网上表达观点时遭人恶语诋毁、诽谤,在无法找到肇事者的情况下,王永建以监管不力为由将商都网告上法庭。后来,商都网不仅向他公开道歉,还支付了2000元精神赔偿。
% B# R" K2 `- J法官提醒,网络服务公司作为信息平台服务提供者,应当不断改善投诉渠道,为权利人及时、高效维权提供便利,以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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