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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万象] 河南一景区现“吃喝漂睹”广告语 市民:太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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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1 10:0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CC7CBFE4C4502DCB59EAA0E8073E1F57.jpg 0 D* \9 H7 e/ k4 y" h
该景区打出的宣传语' n& @, Q5 A) {+ t( m. P0 a
本报三门峡讯“吃喝嫖赌”这句俗语常比喻某些人不务正业的不雅行为,但若将其谐音作为广告语难免不妥。; i0 T* O) y! P5 t" W% z
近日,不断有读者向大河报反映,位于卢氏县境内的一个景区打出雷人广告语,套用“吃喝嫖赌”改成“吃喝漂睹”宣传景区的经营活动。“用谐音来套用这种不雅的话,这也太低俗了!”三门峡市民刘先生说。记者在网上搜索到了包含广告语“吃喝漂睹嘉年华万人烧烤漂流节”的景区宣传页,其中“吃喝”二字对应该景区“吃烧烤、免费喝啤酒”的宣传,“漂”对应为景区推出的“激情漂流”活动,“睹”则为看景区美景、烟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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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8 _9 }+ j# ]- @! S2 `6月10日,大河报记者也以游客的身份联系到该景区。一名女性工作人员称,此宣传语由该公司的一位负责人想出。对于为什么会打出这样的宣传语,对方只是笑笑,并未解释。- T; _; M1 `# y9 e8 l; a2 d
这样的广告语是否合乎法规?三门峡市工商局表示,景区这样的广告语有打擦边球的嫌疑,会将此情况向领导反映处理。
  o, l8 M1 Z8 @+ j: ~  ]4 t对此,三门峡宇萃律师事务所刘晓波律师表示,该景区的广告语容易引起歧义,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其中第九条第七款明确写有,广告不得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相关部门应责令其改正,若不改,可进行相关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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