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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滨海县教育局对查处的刘某某等6名在职教师暑假违规补课行为进行了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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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4日—8月13日,徐某(江苏省滨海中学教师)利用暑假在校外为3名学生违规补课。 2021年8月11日—8月14日,王某某(滨海县第一初级中学教师)利用暑假在校外为3名学生违规补课。 2021年7月4日—7月9日,杨某某(滨淮初级中学教务处副主任)、沈某某(滨淮初级中学总务处副主任)、李某某(滨淮初级中学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 2021年7月12日—7月19日,刘某某(通榆初级中学总务处主任)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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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6名教师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县教育局对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违规为学生补课的6名在职教师根据违纪违规情节,分别作出了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和警告等处分;对这6名违规补课在职教师予以全县通报批评,责令其停止违规补课行为、书面检查;对当事人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优评先、职称申报、岗位晋升;将徐某、王某某调离原工作单位。同时,县纪委监委对负有管理监督责任的相关校领导按规定进行了诫勉谈话、谈话提醒。 ( L! @5 I9 Z6 s7 B6 H! B" u
滨海县教育局将保持从严的态势,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明查暗访力度,以更强有力的措施坚决遏制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情况的发生。对在职教师违规补课问题“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把严管厚爱体现在监督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 v0 @) a7 V. z9 b. B全县广大教师要以案为鉴,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制度刚性,严格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制度规定,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涵养高尚师德,培育优良师风,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 R5 N7 x& i2 l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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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C! {$ M9 K0 p' X% L2 n; b- \内容来源滨海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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