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130|回复: 0

[社会万象] 58岁男子被控猥亵智障女童 因证据不足终判无罪

[复制链接]

5344

主题

19

回帖

1万

积分

网站编辑

好评
87
金币
10893
激情
811
注册时间
2013-5-28

活跃会员突出贡献QQ一键登录绑定

发表于 2015-5-25 09:0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都讯 2013年6月,时年58岁的四川男子武某被控在佛山市南海区,对一名11岁的智障女童进行猥亵,警方对其刑事立案调查。虽然经公安机关两次补充侦查,南海区法院以证据不足判决武某无罪。记者从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案一审判决后南海区检察院提出抗诉,市检察院以抗诉不当撤回抗诉,终审法院裁定一审判决生效。
* m( H, N' C7 `, H1 m4 j; k2 q智障女称遭邻居“乞丐佬”多次猥亵
. G; H! p4 z0 D: h+ Y8 Y: d. a% t2013年6月1日,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妇女苏某某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称,其女儿小惠(化名)多次被邻居老头“乞丐佬”用手摸胸和下体进行猥亵。
, D7 m  U$ V+ W( j7 D; S! v被当地村民蔑称的“乞丐佬”名为武某,58岁,四川中江县人,在九江一家工厂做保安,租住在苏某某家的隔壁。当天,警方以武某涉嫌猥亵儿童罪对其刑事拘留,因武某患严重心脏病被监视居住。
% o1 K+ R9 u5 S4 M# u小惠只有11岁,据其父亲陈某介绍,她患有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疾病;其母苏某某同样患有躁狂抑郁精神病,母女两人都办有残疾人证,当时仍在服药治疗。
+ N6 N! J) e" T& d- B警方在对小惠的调查中,小惠陈述当天上午父母去上班了,一名男子来到了她家,右手拿一把菜刀将她推倒在地,之后对她进行猥亵。几分钟后,男子逃离了现场。小惠随即向父母打了电话,母亲苏某某到派出所报警。另据小惠回忆,之前的5月份该男子也对她进行了多次猥亵。
  C; ]( k" U0 M8 E; K: K6 Z$ D被告否认,一审判决无罪. ~5 O4 `& a' V# J, s
在警方对“乞丐佬”武某的多份问讯笔录中,武某一直否认对小惠做出过不轨行为。武某说,他虽然知道村里有一个智障女孩,但从来都不认识也没打过交道。
' o  Q1 H5 Y+ ?7 K/ L) b* f6 r此案经过公安机关两次补充侦查,只有受害人的陈述以及其母亲间接的口供,而其父亲陈某明确表示追究武某的刑事责任没有意义,希望武某赔偿一点损失。  ?' x! U9 l& h. }( h3 }8 U
被告代理律师广东东达昊律师事务所容国胜认为,本案仅有被害人的陈述,没有其他证据证实被告人实施了猥亵儿童的行为,且其他证据也不足以证实本案事实的发生,被害人的陈述属于孤证;被害人属于精神病人和未成年人,其认知能力受限等。
! |2 @" F8 c$ D- Q/ r  p* ~+ b9 m
4 _. b, j4 X( H$ K, x# u. x' H! h: ]- C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害人陈述与被告人供述属于“一对一”证据,根据“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人”的原则,公诉机关指控武某的证据不足,判决武某无罪。
9 d5 ?. T# F" v$ C- z, |检方抗诉,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 t5 w: q$ C; O& |( t从2013年6月案发,到今年1月一审判决历时一年半的时间,武某认为自己终于洗刷了冤屈,但南海检察院对一审判决提出了抗诉。抗诉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现有证据足以认定武某猥亵儿童罪名的成立。
6 m2 P! Q0 f* S0 m+ v% j! B在二审法院审理的过程中,佛山市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向佛山中院撤回抗诉。近日,佛山中院作出裁定书,准许检察院撤回抗诉,一审判决生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射阳网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admin@discuz.vip

Powered by Discuz! X5.0 © 2001-2026 Discuz! Team.|苏ICP备15007855号|苏公网安备32092402000185号

在本版发帖
关注公众号
QQ客服返回顶部